日前,在營口市人力資源市場4樓招聘大廳里,一家企業的招聘人員和應聘人員的一番對話有點耐人尋味。應聘人員:“我要應聘更夫。”招聘人員:“月薪800元。”應聘人員:“你那上面寫的不是1320元嗎?”招聘人員:“寫800元人家不讓才寫1320元的。”
按照相關規定,營口市從2016年1月1日起把最低工資上調為每月1320元。營口市人力資源市場也要求所有招聘單位從此都執行這個標準。于是,在招聘大廳懸掛的《招聘信息》中就再也見不到月薪低于1320元的了。但是在洽談的時候還是出現了名不副實的違規現象。而這種違規的現象就發生在該市場管理人員的眼皮底下管理人員卻不知道。
之所以出現這種怪事,是因為其管理人員沒有走出后臺親自到招聘現場零距離監督的結果。把最低工資標準寫在紙上只是在名義上落實了最低工資標準,并不等于實際上的兌現了最低工資。要做到名副其實的兌現最低工資還需要相關人員全程跟蹤監督。
目前,反貪腐中紀委有巡視組;反污染環保部有督查組。那么,營口市人力資源市場有的招聘單位陽奉陰違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該市場的管理人員也應該到招聘現場巡視督查了吧!
人頭攢動的營口市人力資源市場